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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话题】新建住宅的供热面积如何确定?

2023/9/15 11:13:51

集中供热的收费方式,目前以按面积收费和按热量收费两种方式。现阶段,按面积收费的城市占绝大多数,只有极少数城市推行了热计量收费。

按面积收供热费的方式,通常是按建筑面积收费,只有哈尔滨等城市按使用面积收费。朋友们对此意见很大,公共区域不但没有供热设施,为什么还要列入建筑面积,由全体业主分摊供热费,是否合理?

按建筑面积收费,源于房产政策管理规定,用户房屋建设年限不同,建筑容积率也不同,唯一可参照的就是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合同及不动产权证都是以建筑面积做为基准的。现行供热价格制定也是参考供热综合成本后折算成单位平方米单价的。

如何准确确定供热面积呢?

1.不动产权证与实际建筑面积相符的,以不动产权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

2.不动产权证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符的,往往是开发商规避一些配套建设成本,以赠送方式,地下室、阁楼、露台等不计入不动产权证标注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需要供热和用热双方共同勘测后确定。

3.不动产权证与实际建筑面积相符,但室内层高超过一定标准的,按相应规定增加百分比。

4.部分用户私自扩大室内建筑面积,将未封闭阳台、露台等区域与室内相连通的,无论是否有供热设施,只要拆除原有阳台进户门的,均视为实质性增加建筑面积,应按规定增加供热面积。

集中供热,是民生保障,热是商品,用户是消费者,供热企业是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在现有收费标准和收费模式下,供热收费价格应合理反应市场经济下的供热生产成本,用户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供热企业合理维持企业经营发展。


本文来源:冯哥说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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